(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后60日内申请法院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