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1.7022%。议案获通过,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302%,反对及弃权比例分别为0.0565%和0.013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