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并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