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要约人董事会通函)
裕豐昌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31)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8.4發出公告,表示未能於2025年11月14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要約人董事會通函。該通函應就全堡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的強制無條件現金要約闡述董事會的觀點。延遲寄發的主要原因是董事會正在尋求專業顧問對要約的全面法律意見,以確保要約的所有方面(包括影響及董事會推薦建議)在通函中獲得充分考慮和妥善處理,此舉被視為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最佳利益。公司正積極與顧問合作完成通函,並將適時另行公佈預期寄發日期。未能按時寄發構成對收購守則的違反,執行人員有權對公司及董事採取紀律處分措施。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被提醒於買賣公司證券時務必審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