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事项包括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或豁免方案、公司被收购时的决策措施等,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作书面记录并由独立董事签字确认,公司需提供必要支持与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