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涵盖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提案、通知、召集与主持、表决、决议形成及回避表决等内容。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回避表决情形包括关联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