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山东天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4名股东购买其持有的山东天一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交易对方拥有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有利于公司资产完整性、独立性,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