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的交易事项,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业务独立性和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