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候选人需书面同意并承诺履行职责。选举时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者,若得票相同则进行再次选举。本细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