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广州)股会字(2025)第0055号】)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其中特别决议议案已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