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就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71.0843%。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