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明確提名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的職責與運作機制。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每年至少檢討一次董事會架構、人數、組成及成員多元化政策;物色並提名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制定董事提名政策;對董事投入時間與履職能力進行評估;就董事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由董事長、兩名以上委員或主席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為有效,決議須獲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可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並在必要時聘請獨立專業意見。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秘書負責保存。本議事規則經董事會普通決議通過後生效,由董事會負責解釋及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