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境外销售情况、历史往来款、募投项目必要性及合规性等事项发表了补充法律意见。文件详细说明了境外客户结构、销售回款、海关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性,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往来情况。同时论证了募投项目产品与现有业务的协同性、产能消化能力及实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