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调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相应修订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包括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程序合规,形成节余资金合理,用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