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21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3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