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南水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并由股东会决定。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0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第四季度前完成,并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解聘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审计费用等内容。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并定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