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决议应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