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乐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受让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峨眉山乐山大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32.59%股份。本次收购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乐山市国资委。收购人已就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及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承诺。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