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淠河总干渠PPP项目合同纠纷向六安市水利局提起诉讼。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案涉合同于2023年10月20日终止,六安市水利局需支付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回购款155,375,393.81元。案件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对损益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