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现金收购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57.4531%股权相关事项,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公告披露了标的资产历史沿革、股权变动及评估增值原因,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与历史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评估增值主要源于长期股权投资增值。公司与标的公司近五年仅有一笔委外加工款项往来。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价值一致,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