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就苏州鼎佳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1月1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94%。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