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规定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于未履行承诺或造成公司损失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