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行使审议公司远景、使命、价值观、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可行性分析等职权,并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履职。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