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亚普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变更、审议重大交易及关联交易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