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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生物: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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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及决策程序。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本规则自公司H股发行并在港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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