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9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执行。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期间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