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等事项,并规定了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保密义务。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须在重大事件首次触及决策、协商或知悉时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还要求对信息进展持续更新,并明确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