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振华))
湖北长江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胡振华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振华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具备履职所需专业知识和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