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修订))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需保持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定期检查与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发现资金占用时应启动‘占用即冻结’程序,及时报告并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协助关联方侵占资产,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