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孚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职权范围,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信息披露管理等。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通知、表决程序及决议形成均有明确规定,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记录、档案保存及决议执行落实机制也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