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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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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需在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股东会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会议表决遵循逐项表决原则,可采用现场、网络等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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