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物业之须予披露交易完成日期延期)
茲提述豐銀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發出的公告,內容涉及一項有關收購物業的須予披露交易。根據賣方律師與買方律師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及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交換的函件,雙方已共同同意將交易的完成日期由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或之前延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或之前。除完成日期的變更外,買賣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均維持不變,並繼續具十足效力及作用。董事會提醒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收購事項可能完成亦可能不會完成,因此進行股份交易時應審慎行事。本公告由執行董事劉毅代表董事會發出,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