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1日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11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6,169,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08%。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