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旺山旺水-B(02630.HK):章程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章程)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月24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总股本为636.1242万股,发起人包括沈敬山、苏州合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18名股东,持股比例合计100%。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完成中国证监会备案,2025年10月24日获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H股17,597,800股,于2025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住所位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委托生产、批发,保健食品生产与销售,药品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等。公司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公司利润分配遵循重视股东回报和有利于长远发展的原则,可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分配股利。H股股利以人民币计价,港币或人民币支付。公司财务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章程自H股上市之日起施行,取代原有章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