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忠实勤勉履职,发挥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大股东自然人,不得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不得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或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提名人不得提名存在利害关系者。选举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与履职便利。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