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价、财务信息披露审核及重大投资项目风险分析。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审计机构履职,审议财务信息、聘任审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等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决策。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