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10月31日、11月3日、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以上,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45,738.31万元,归母净利润-1,460.51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767.06万元。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合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7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董事会确认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