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
偉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321)董事會宣佈,黃思樂先生因尋求其他事業發展機會,已辭任公司秘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
黃先生確認,彼與董事會概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之其他事宜須提請公司股東或聯交所注意。
董事會進一步宣佈,陳兆基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秘書及授權代表,自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陳先生為澳洲會計師公會會員、英國特許公司治理公會會員、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以及香港公司治理公會會員。
董事會謹此就黃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作出之貢獻表示謝意,並歡迎陳先生履新。
承董事會命
偉鴻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俊豪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錦鴻先生、余銘濠先生、邱益明先生、陳健玉女士及關雄駿先生;非執行董事李俊豪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譚子軒先生及俞君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