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在决策、监督和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独立董事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至少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及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并建立沟通机制。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