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本次收购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导致电化产投间接控制湘潭电化42.23%股份。收购人电化产投系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湘潭市国资委。本次收购不涉及现金支付,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完成后,电化产投承诺保持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收购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本次收购已履行内部决策及国资审批程序,相关股份部分存在质押情形。前六个月内,收购人及董监高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