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丰高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共112人,代表股份86,427,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2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中的各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