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职,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上市公司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通讯方式召开,须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决策等事项,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部分职权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会议应制作记录并保存至少十年,参会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