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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特隆(01912.HK):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澄清及补充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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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澄清及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12)发布有关须予披露交易的澄清及补充公告。

本公司澄清,由于无心之失,2025年9月26日公告中目标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额总额以及出售事项收益的数字出现误报。

修正后内容如下:目标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额总额约为人民币17.6百万元。本集团预期就出售事项录得利润约人民币5.2百万元,计算基础为:(a)本集团就出售事项收取的代价;及(b)目标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额总额,并经以下调整:(i)因交割前应买方要求豁免目标公司结欠本集团的债务,导致目标公司负债净额减少约人民币13.6百万元;及(ii)目标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之后进一步产生的负债约人民币1.1百万元,即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累计亏损增加,上述利润为扣除任何相关开支前的金额。

除上述澄清及补充外,原公告所载所有其他资料维持不变。

承董事会命
康特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欧嘉敏
香港,2025年10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林强先生及郑宇璧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邓昆雷先生、陈国权先生及黎万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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