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康灃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11万元,总股份239,110,000股,包括普通股及H股。公司可发行内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权利义务平等,股份可依法转让。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等职权。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4名,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
公司设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遵守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遵循中国会计准则,并按国际或境外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形式包括现金、股票等,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可依法合并、分立、解散并进行清算。章程修订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争议解决适用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通知可通过专人、邮件、传真、网站发布等形式送达。本章程以中文为准,自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