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通知需提前发出,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有限制性规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通过,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回避关联事项表决。会议记录、决议公告、档案保存等均有明确规定。本规则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