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4,363,537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电路板、HDI、电路板组装产品、连接线、连接器等,并从事相关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及售后服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9-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设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连续性和稳定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