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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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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将废止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为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会议通过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包括上市地点、股票种类、发行对象、方式、规模、定价、承销等具体方案。募集资金将用于产能扩张、研发、产业链投资并购及补充营运资金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决议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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