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确保独立客观判断。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且不得在超过三家上市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任职达六年的,三年内不得再被提名。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权,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独立性。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