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两项议案:一是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二是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两项议案均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出席会议股东共1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