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明确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流程及责任。公司应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组织与协调。公司须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等及时披露,建立内幕信息保密机制,防范信息披露违规。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暂缓与豁免条件、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